本會位於苗栗縣竹南鎮福德路1號,鄰近火車站,車站旁前後站皆有停車場,步行至此僅需五分鐘。
採挑高設計,全區中央空調供應,大廳櫃台可同時提供多樣課程開訓及報到
報到/等待區提供職安相關專業影片及書籍進行閱覽,並提供免費wify進行資料查詢。
306:可容納60人|配置投影、擴音設備
307:可容納30人|配置投影、擴音設備
408+409:可容納120人|配置投影、擴音設備(3面)
一、申請場地:租借單位須事先詳閱租借規範並填妥借用申請單送本中心審核同意及協調租用日期。
二、費用繳交:租借場地申請經本中心同意者,應於通知後5日內依繳交費用,逾期未繳者視為放棄,取消場地租借同意。
三、租借人延遲上述規定期限致取消場地租借者,不得請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四、申請使用而未依期使用者,應於使用日3天前,主動告知本中心。
(一)借用單位如有下列情事,本中心得不同意借用或停止使用,所繳之費用概不歸還,並不得提出異議,必要時得移請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1.活動內容違背政府法令規章、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2.使用事實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或私自將場地轉讓他人者。
3.與會人員不遵守本會相關規定、影響公共安全、衛生或寧靜者。
4.活動有損本會建築或設備、活動訴求易衍生聚眾抗爭事件、與會人數超過會場容量、影響秩序及使用效果者。
(二)借用單位攜入本中心貴重財物、設備或資料等,應自行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者,本中心概不負責。
(三)需作場地佈置時,應先知會本中心取得同意後始得為之,於場地歸還時應恢復原狀,並不得破壞或變動原有設施,
未經本中心同意不得在牆壁及設備上有釘、鑽、粘貼或架設器材及擅接電源擴充容量等行為,以免造成危害,
如因此造成意外事故或損毀,使用者應負擔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四)本中心大樓區域全面禁煙,吸煙者需至指定吸煙區。
(五)租借人自辦餐點,應自行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基於環保概念並避免使用塑膠袋、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
如須用餐,請保持教室整潔,並配合將用後之餐盒及廚餘分類。
(六)本中心場地收費標準不包含場地及使用器材用品清潔維護、垃圾處理、場地指引、接待、準備等工作,請各使用單位自行加派人員處理。